据北京李长青律师解释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中有明文规定,扰乱公共秩序,妨害公共安全,侵犯人身权利、财产权利,妨害社会管理,具有社会危害性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的规定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够刑事处罚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
政知圈仅找到一例:2017年11月,安徽省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王毅军的“双开”通报中写道:“王毅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理想信念丧失,无视党纪国法,行为底线全面失守,特别是被提拔到重要经济工作领导岗位后,大搞权钱交易、利益交换。”
《国防科工局、国家文物局携手加强军工文物保护》“亦官亦商”这一表述也出现在了曹白隽的双开通报中。通报中称其身为外交外事部门党员领导干部,理想信念丧失,毫无党性意识,行为底线全面失守,亦官亦商,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并涉嫌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流失。




